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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102届广交会属省分配性摊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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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修改时间:2007-8-30 发布人:本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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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企业:
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“关于第102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”和广交会广东交易团“关于申报第102届广交会属省分配性摊位的通知”,第102届广交会将于2007年10月15-30日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新、旧展馆分期同时举行。为进一步做好梅州市交易团分团广交会摊位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摊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外贸中心组展通知对分配性展位有以下工作安排:考虑到第102届出口展平稳过渡及全力以赴做好进口展招展工作,除因展区布局变动而对部分企业的展位位置进行调整外,本届出口展的保证、分配、招展等所有展位的设置、数量、位置安排维持第101届广交会格局基本不变。
按照外贸中心组展通知,结合我市分配性摊位分配的实际情况,除展位进行部分调整外,基本保持第101届广交会的格局,调整原则如下:
①第10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2007年1-6月展区出口金额同比大幅度下降的参展企业;
②在第101届广交会参展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参展企业;
③在第101届广交会参展期间因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投诉的企业。
我市属原参展企业(临时安排除外),未违反上述条件和遵守《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属省分配性摊位管理办法》,本届广交会继续按原第101届的数量进行摊位分配。对于调整出来的摊位,将根据《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属省分配性摊位管理办法》,对新申请企业进行排队分配摊位。
凡申请摊位的企业,请于8月21日前将填写打印好的“企业申请第102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属省分配性摊位申请表”及有关材料报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发展科,以便统一汇总上报。
联系人:郑利娟、王凯华,联系电话:2249770
梅州市外经贸局网址:http://www.mzboftec.gov.cn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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